西班牙的地理位置
西班牙位于歐洲西南部伊比利亞半島,處于歐洲和非洲、大西洋和地中海的咽喉位置。西鄰葡萄牙,西北為大西洋,東北與法國、安道爾公國接壤,北瀕比斯開灣,南隔直布羅陀海峽與非洲的摩洛哥相望,東和東南瀕臨地中海。
全國面積50.6萬平方公里,是歐盟第二大國家(僅次于法國),包括本土、地中海上的巴利阿里群島、大西洋上的加那利群島以及非洲北部休達、梅利利亞2塊飛地。全國海岸線約7800公里,境內多山,是歐洲高山國家之一。
首都馬德里位于東1時區,比北京時間晚7個小時;每年3月最后一個星期日到10月最后一個星期日實行夏令時,夏令時期間比北京時間晚6個小時。加那利自治區比馬德里時間晚1個小時
西班牙礦產資源豐富。主要礦產儲量:煤88億噸,鐵19億噸,黃鐵礦5億噸,銅400萬噸,鋅190萬噸,汞70萬噸。森林總面積1500萬公頃,森林覆蓋率30%。
西班牙交通發達,有完善的鐵路網和高速公路網,國內航空和城市間公交汽車班次密集。馬德里至巴塞羅那的空中橋式班機,高峰時段平均每15分鐘一班。高速鐵路(AVE)把馬德里市和巴塞羅那以及第四大城市塞維利亞、地中海城市馬拉加、瓦倫西亞、阿里坎特連接起來,快速便捷,安全舒適。馬德里市內有13條地鐵和3條輕軌,轉接十分方便,另有近郊鐵路網(Cercanía)聯系馬德里市區與周圍市鎮。
1、公路
西班牙公路網由高速公路、國家級干道、自治區公路、地方公路等組成,交通便利,開車可以到達西班牙任何一個地方和任何一個城鎮。公路總長16.6萬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超過1.7萬公里,位居歐盟第一;高等級公路在全部公路中占5.9%,高于歐盟1.2%的平均水平。
2、鐵路
西班牙鐵路交通系統十分先進,在歐洲乃至世界都居于領先地位。鐵路總里程15031公里;其中高速鐵路里程3402公里,位居歐盟第一、世界第二。高鐵覆蓋全國50個主要城市,平均時速222公里/時,最高時速300公里/時,準時率達99%。2020年,西班牙鐵路基礎設施投資總額19.21億歐元,同比增長7%;其中高鐵投資12.72億歐元,同比增長6%。
西班牙鐵路在增加就業崗位,加強地區經濟發展和聯系,減少廢氣排放,節約能耗等方面作用顯著。政府和RENFE鐵路公司仍在繼續投資新線路的建設,大力發掘鐵路商業潛力。西班牙鐵路發展目標是半日到達全國任意城市。鐵路網與歐洲鐵路網相通,可乘火車到達倫敦、巴黎、維也納等歐洲各大城市。
2014年12月,連接歐亞大陸的首趟“義新歐”鐵路國際貨運班列抵達西班牙馬德里貨運車站,為中歐貿易運輸史掀開了新的一頁。這趟班列從義烏啟程,途經7個國家,歷時21天,將“義新歐鐵路”從中亞真正延至歐洲。
3、空運
西班牙全國共有49個機場,全球191家航空公司在西運營。最大的機場包括馬德里(Barajas)機場、巴塞羅那(El Prat)機場和帕爾馬(Palma de Mallorca)機場,馬德里和巴塞羅那兩個機場進入歐盟十大機場排行榜。
受疫情影響,2020年西班牙機場航空管理局(AENA)旗下機場共計運送旅客7606萬人次,同比驟減72.4%,創歷史新低。其中,國際航線客運量同比下滑77.8%,降至4188萬人次;國內航線客運量同比減少60.6%,跌至3375萬人次。
西班牙航空系統十分發達,國際航線可以直達世界各重要城市,與歐洲各國之間航班往來密集;也是通往非洲、美洲的交通要道。目前,已有5家中國航空公司開通9條中西直航航線,每周約30個航班往返中西兩國。
4、水運
西班牙國有港口體系擁有46個港口,由28個港務局管理。港口在西班牙物流運輸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海上貨運數量位居歐盟第三位,阿爾赫西拉斯港和瓦倫西亞港位居歐盟前十大和世界前五十大港口。西班牙60%的出口和85%的進口都通過港口完成,占與歐盟各國貿易總額的53%,占與歐盟外其他國家貿易的96%。港口創造的產值約占運輸業的20%,占GDP的1.1%。提供3.5萬個直接就業崗位、11萬個間接就業崗位。2020年,由西班牙港務局管理的46個港口客運量僅140萬人次,同比驟降87.1%;貨運量達5.057億噸,較上年下跌8.4%。
主要港口有巴塞羅那、畢爾巴鄂、瓦倫西亞、阿爾赫西拉斯等。開通的主要航線包括:從巴塞羅那和瓦倫西亞出發到巴利阿里群島,從加的斯出發到加那利群島,從馬拉加出發到梅利亞等。
2017年6月12日,中遠海運港口(西班牙)有限公司與TPIH Iberia, S.L.U.(西班牙注冊公司)簽署協議,中遠海運港口(西班牙)收購TPIH持有的西班牙Noatum港口控股公司(NPH)51%股權。2019年,NPH更名為中遠海運港口(西班牙)碼頭有限公司。
5、通信
【固定電話】固定電話覆蓋西班牙所有區域。公共電話亭(投幣電話或磁卡電話)在馬路邊隨處可見。此外,在機場、車站、旅館、餐館、咖啡館等公共場所均有公共電話。
【移動電話】西班牙電信業較發達。移動電話覆蓋率約為98%,幾乎沒有盲區。據西班牙通訊市場代理機構公布的數據,西班牙每百人手機擁有量已達112部,使用手機人數已突破5000萬。西班牙移動電話使用GSM、WCDMA技術。主要運營商有:西班牙電信集團(Telefónica)、法國電信集團(Orange)和英國沃達豐電信公司(Vodafone)。中國聯通與西班牙電信集團用戶間可互發短信。
【互聯網】互聯網十分普及,普遍使用寬帶(ADSL)和光纖上網,網速一般為50-200兆。目前在全國實施光纖到戶工程。酒店、餐廳、車站等公共場所一般均提供無線上網服務,通常不需付費。
【郵政】西班牙郵政推出的國際包裹業務,在卡哈拉郵政組織成員范圍內提供有時限保證的國際包裹速遞服務。主要是為寄往美國、中國、日本、澳大利亞、韓國的急件包裹提供國際速遞服務。
6、電力
據西班牙國家電網公司統計,2020年,西班牙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11萬零450兆瓦時,占總發電量比重達44%,創歷史新高。西班牙國家電網公司通過電力線路連接法國、安道爾、葡萄牙和摩洛哥周邊國家。
截至2020年末,西班牙大陸電力裝機總容量10.52萬兆瓦,其中聯合循環占23.3%,風電占25.5%,水電占16.2%,煤電占5.2%,核電占6.8%,熱電聯產占5.3%,光伏發電占10.7%,光熱發電占2.2%。
主要環保法律法規
除本國法規外,西班牙同時執行歐盟的相關法規。
【西班牙與環保相關法規】主要有:
(1) 1986年6月12日頒布的86/278/CEE號法令,對環境保護尤其是土地使用等做出規定: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S/TXT/?uri=celex%3A31986L0278
(2) 關于環境評估的Ley 21/2013法
www.boe.es/buscar/act.php?id=BOE-A-2013-12913
關于工業產品和排放的Real Decreto 773/2017法:
www.boe.es/buscar/doc.php?id=BOE-A-2017-10054
(3) 關于改善空氣質量的Real Decreto 102/2011法:
www.boe.es/buscar/act.php?id=BOE-A-2011-1645
(4) 關于監測和評估地表水狀況及環境質量標準的Real Decreto 817/2015號法:
https://boe.es/buscar/doc.php?id=BOE-A-2015-9806
Orden Ministerial de 9-5-91部頒法令:
www.boe.es/diario_boe/txt.php?id=BOE-A-1991-15529
Real Decreto 1098/2001號法:
www.boe.es/buscar/doc.php?id=BOE-A-2001-19995
Orden Ministerial de 28-10-92部頒法令:
www.boe.es/diario_boe/txt.php?id=BOE-A-1992-24538
(5) 關于對電力系統的調整以及火力發電的進程 Real Decreto-Ley 17/2019 號法令:
www.boe.es/diario_boe/txt.php?id=BOE-A-2019-16862
(6) 關于2019年提供給部分環境保護的政府補貼 Real Decreto 658/2019號皇家法令:
www.boe.es/eli/es/rd/2019/11/18/658
(7)第1183/2020號皇家法令,12月29日,關于進入和連接電力傳輸和網絡分配
www.boe.es/buscar/act.php?id=BOE-A-2020-17278
(8)第27/2021號皇家法令,用以修訂第106/2008號皇家法令,關于電池和蓄電池及其廢棄物的環境管理,以及第110/2015號皇家法令,關于廢棄電氣和電子設備。
www.boe.es/diario_boe/txt.php?id=BOE-A-2021-796
(9)第178/2021號皇家法令,用以修改第1027/2007號皇家法令,該法令批準了《建筑熱能裝置條例》。
www.boe.es/diario_boe/txt.php?id=BOE-A-2021-4572
(10)第205/2021號皇家法令,用以修訂關于促進生物燃料的第1085/2015號皇家法令,并對2021年和2022年的生物燃料銷售或消費目標進行了規定。
www.boe.es/diario_boe/txt.php?id=BOE-A-2021-5034
【執行的歐盟相關法令】
(1) Directiva 2010/75/UE del Parlamento Europeo y del Consejo (關于工業排放):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s/TXT/?uri=CELEX:32010L0075
(2) Directiva 2008/50/CE del Parlamento Europeo y del Consejo (關于環境空氣質量和為了歐洲更清潔空氣):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s/TXT/?uri=CELEX:32008L0050
(3) Directiva 2009/30/CE del Parlamento Europeo y del Consejo (修改關于石油、柴油和汽油規格的第 98/70/EC 號指令,引入監控和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機制):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s/TXT/?uri=CELEX:32009L0030
(4) Directiva 2000/60/CE del Parlamento Europeo y del Consejo (在水政策方面建立共同體行動框架):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s/TXT/?uri=CELEX:32000L0060
(5) Directiva 2008/105/CE del Parlamento Europeo y del Consejo (關于水政策領域的環境質量標準):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s/TXT/?uri=CELEX:32008L0105
(6) Reglamento (UE) 2019/1021 del Partamento Europeo y del Consejo(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S/TXT/?uri=CELEX%3A32019R1021
(7) Reglamento (UE) 2019/1010 del Partamento Europeo y del Consejo(關于環境保護領域的信息提供):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S/TXT/?uri=CELEX%3A32019R1010
(8)歐洲氣候法,2021年4月歐洲理事會和議會已經達成臨時協議。該協議將歐盟2050年的氣候中立目標和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比1990年水平至少減少55%的集體目標寫入法律規定內。
www.consilium.europa.eu/es/policies/climate-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