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債務危機后,為促進經濟復蘇和發展,墨西哥政府放寬了對外資的控制。自2018年12月起,墨西哥新任總統內閣又制定一系列新政策,承諾保障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安全并將創造條件使其獲得相應回報。
地區鼓勵政策
部分州政府采取政策性獎勵投資措施以吸引更多的外資。例如,經州議會決定給企業減免某些地方稅費,如減免2% 的薪金稅等;降低土地價格,以更優惠價格出租或者出售給投資商;改善工業區的基礎設施(如通電、通氣、通水、平路等);贊助勞工訓練計劃經費,為企業培訓員工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等。
墨西哥各州均設有負責招商引資的部門,一般設在政府經濟發展廳內,為有意向投資的外資企業提供各種咨詢和全程服務,還能夠陪同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免費提供投資相關咨詢服務。
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機械設備、原料、零配件等進口免關稅。若公司暫時進口機械設備、原料和零配件,用于生產或組裝外銷品返銷到其他國家,在墨西哥境內可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
出口制造業優惠政策。墨西哥針對出口制造業采取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保稅加工出
口工廠計劃(Maquiladora)、臨時加工出口計劃(Programa de Importacion Temporal para
Producir Articulos de Exportacion) 和外貿公司計劃(Programa de Empresas de Comercio
Exterior)等。該系列計劃由墨西哥政府批準,允許外國投資者在指定地區和行業為生產出口商品建立加工、裝配、銷售等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機器等生產用品的進口可免征關稅。
其他行業。墨西哥給予特惠待遇的還包括高科技產業、制藥業、生物技術產業、醫療器械行業和健康旅游業、電子產業、可再生能源產業等。另外,墨西哥政府也在積極推動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并致力于推動高附加值的農產品等對外出口。
在過去25年中,《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通過大幅度降低關稅和消除非貿易堡壘,促進了彼此之間的產業分工、貿易發展和生產要素流通,為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提供了彼此之間深化經濟合作的重要機制保障,提高了各自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而《美墨加協定》為三國在貿易、投資、技術轉讓及第三產業諸多領域提供了新的合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