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以下簡稱RCEP)》有關規定,RCEP將于2022年3月18日起對馬來西亞生效實施。
自2022年3月18日起,依照RCEP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申請人可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及其地方簽證機構申請簽發目的國為馬來西亞的RCEP項下原產地證書和背對背原產地證書,隨附上述證書的出口貨物依照RCEP有關規定在馬來西亞享受優惠關稅待遇。
貿促會RCEP項下輸馬來西亞的原產地證書和背對背原產地證書采用全面電子化簽發,提供證書自主打印服務。
特此通知。
中國貿促會商事認證中心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