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預計將于2022年生效。這將有力推動亞洲經濟體從疫情中復蘇。
一年前,在疫情加劇了經濟不確定性之際,RCEP正式簽署,這是亞洲地區的一項主要區域貿易協定。如今,該協定的關鍵內容將有助于該地區在2022年及以后順利復蘇。
該協定由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發起,并由東盟10國及澳大利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日本、大韓民國(韓國)和新西蘭共同簽署,有望重建在疫情高峰期嚴重中斷的供應鏈。該協定還將促進貿易和投資領域更大規模的區域合作,解決監管問題,以簡化跨境流動。
最近的一項研究表明,到2030年,RCEP將使成員經濟體的收入增加0.6%,同時為該區域帶來2,450億美元的經濟增長并創造280萬個就業崗位。這一點尤其鼓舞人心,因為疫情已經抑制了許多國家的經濟增長,并導致失業。
RCEP預計將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截至11月初,6個東盟成員國(文萊、柬埔寨、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新加坡、泰國、越南)和4個非東盟成員國(澳大利亞、中國、日本、新西蘭)已批準該協定。(只有至少6個東盟成員國以及3個非東盟國家批準后,RCEP才能正式生效。)
RCEP從三個方面突出強調了如何推動疫后復蘇。
貿易自由化——RCEP要求成員經濟體在承諾的時間內降低該地區約92%貨物貿易的關稅。其目標是開放65%的服務行業(如專業服務、電信和金融服務),并放寬持股比例限制。RCEP成員經濟體的GDP總量約為26.1萬億美元,占全球GDP的31%左右,人口約為23億人,占世界人口的30%左右,其經濟規模超過了歐洲聯盟(歐盟)、《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和《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RCEP成員經濟體在全球貿易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2000—2019年其在全球貿易中的份額從20%增長到了28%。
區域投資——疫情暴發前,RCEP內部區域性投資達到1,220億美元,高于CPTPP和NAFTA,但低于歐盟(4,140億美元)。由于RCEP禁止將對投資者的諸如特定的當地成分比例或技術轉讓要求等經營要求作為市場準入條件,并致力于簡化相關措施,從而降低回溯風險,因此區域投資可能會進一步增長。
數字經濟——疫情期間,數字經濟部門的重要性日益突顯,RCEP對其采取了務實的態度。成員經濟體就信息通信技術驅動的貿易便利化措施、數據自由跨境流動以及寬松的數據本地化措施達成了一致。RCEP還承諾通過保護在線消費者及其個人信息,并在透明度和網絡安全等領域強化國內監管框架,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各國還將努力提高對這些措施的認識和理解,以使中小企業從中獲益。
批評人士認為,由于RCEP的范圍和深度有限,其在這些領域的積極影響可能受到限制。比如,盡管RCEP的確將取消成員經濟體間大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但這并不能一蹴而就,而是將在20年內逐步完成。另外,復雜的關稅稅則和行政瓶頸也會阻礙企業立即使用RCEP條款。
此外,原產地規則標準和對于不同產品有條件地應用累積規則,甚至可能阻礙企業在該地區跨境貨物貿易中使用這些優惠政策。目前的協定需要簡化,以便將不同的規則置于同一套框架下。
同樣,一些觀察家認為,鑒于RCEP成員是包括東盟“10+1”自由貿易協定在內的許多國際投資協定的締約方,自由化的好處最初可能有限。這可能意味著各國對立即使用RCEP缺乏動力。他們還認為,在政府采購、勞工和環境等新的合作領域,當前協定要么缺乏細節,要么干脆缺失。RCEP中大量的例外情況可能會抵消其因不包含強制性數據本地化要求而可能獲得的好處。
未來能否廣泛應用RCEP將取決于各國是否具有進行深入監管改革和實施誠信條款的政治意愿。RCEP的固有議程和技術合作條款為未來的改進提供了藍圖。隨著秘書處等相關機構的建立,其實施進展將得到準確監控。隨著時間的推移,RCEP的開放式架構還將吸引新成員加入,從而擴大其經濟空間。
RCEP的潛力還有待進一步開發,如果各國努力擴大經濟自由化,以支持疫后復蘇,RCEP將大有作為。隨著疫情的消散,RCEP將成為加強區域合作的有效催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