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合組織近日公布的數據,哥斯達黎加城市垃圾回收率為6%,僅為經合組織成員國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
哥斯達黎加《共和國報》7月28日報道,根據經合組織公布的數據,哥斯達黎加城市垃圾的回收率僅為6%,而經合組織成員國的平均回收率約為36%。比如,廢舊輪胎和殘余燃油(如煤油等),哥斯達黎加的回收率不超過20%,而經合組織成員國的平均回收率超過了70%。
哥斯達黎加環境管理者協會近日表達了他們的擔憂。協會主席馬龍?克魯茲(Marlon Cruz)表示:“我們不希望與城市垃圾共存,我們希望盡可能多的垃圾能夠被回收轉化為其他產品,并再次投入市場,或者為其他產業的生產過程提供原材料。”克魯茲認為,為了保護哥斯達黎加的環境,政府應該制定更高的垃圾回收率目標,并使該目標達到國際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