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國際貿易委員會4月8日通過了修訂后的歐盟《外國直接投資審查規則》。
根據新規定,成員國將對媒體服務、關鍵原材料和運輸基礎設施等更多行業進行強制性審查,以識別和應對與外國投資相關的安全或公共秩序風險。
適用于成員國審查機制的程序也將得到協調,歐盟委員會將有權主動干預,或者在成員國之間對特定外國投資可能帶來的安全或公共秩序風險存在分歧的情況下進行干預。
如果審查機構發現計劃中的外國投資項目可能對安全或公共秩序產生負面影響,則必須授權該項目采取緩解措施,或禁止該項目。該提案以31票贊成、7票反對、3票棄權獲得通過。
目前的外國直接投資審查框架于2020年10月11日生效。2024年1月,歐盟委員會提交了一份關于審查歐盟外國投資項目的新提案。
議會報告員拉斐爾·格魯斯曼(Raphaël Glucksmann)(社會主義者和民主人士進步聯盟,法國)表示:“我很高興強大的親歐多數派對歐盟的外國投資審查機制進行了雄心勃勃的改革。這項改革將建立一個更可預測的體系,確保外國投資不會損害我們的安全。投資者將受益于程序的更明確,而協調的范圍和加強委員會的作用將有助于確保整個歐盟的一致性。”
在國際貿易委員會通過后,歐洲議會將在即將舉行的全體會議上對該提案進行投票,之后開始與成員國就法律的最終形式進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