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利時政府機構
比利時分為弗拉芒、瓦隆和首都布魯塞爾3個大區,并有荷蘭語、法語、德語3個語區,有6個平級政府,即聯邦政府、布魯塞爾首都大區政府、弗拉芒大區和語區政府、瓦隆大區政府、法語語區政府和德語語區政府,各自負責不同領域。聯邦負責外交、財政、國防、司法、社保、就業、內政、衛生,掌管司法制度、軍隊、警察、國債、貨幣、工資、核電、國企等事務。大區負責國土整治、環境保護、農村發展、水政策、省市財政、公共工程、交通、經濟、外貿、農業、能源、科技,并在上述領域具有一定的外交權,如與外國簽署經濟、科技協定。語區負責文化、教育、視聽、醫藥防治、家庭政策、年輕人政策、社會補貼,并享有上述領域內一定程度的外交權,如與外國簽訂文化協定。
二、比利時行政區劃
比利時全國分為10個省,市鎮合并后共581個市鎮。這10個省分別是:安特衛普、西弗蘭德、東弗蘭德、林堡、弗拉芒布拉邦、瓦隆布拉邦、列日、埃諾、那慕爾和盧森堡。
比利時實行聯邦化后,政府結構更趨復雜。聯邦政府以下根據語言族群設立了3個語區,即荷蘭語社區、法語社區以及德語社區;同時又設立了3個行政區,即瓦隆區、弗拉芒區和布魯塞爾—首都大區。社區和行政區互相覆蓋,分工明確。其中荷蘭語社區政府和弗拉芒行政區政府合并為一個統一的弗拉芒政府;瓦隆行政區大部分對應法語社區,但東部邊疆地區為德語社區。
首都布魯塞爾,面積161.4平方公里,人口119.9萬,其中約85%的居民講法語,15%講荷蘭語;外籍人口(含國際機構和外交使團)約占1/3。首都布魯塞爾是歐盟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等1000多個重要國際組織的所在地,有“歐洲首都”之稱。
(轉自:中國駐比利時大使館經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