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斯洛伐克國民議會出臺《關于建設工業園區補貼和斯洛伐克國民議會關于解決土地所有制的有關措施及其修正案》,確定了向工業園區提供補貼的條件、規模、種類和審核辦法等措施。
主要資助條件包括:工業園區所在地需納入市政府規劃批準區域,市政府至少需擁有建設該工業園區所需資金的15%,獲得斯洛伐克土地基金的同意,與相關機構就商業計劃和融資協議達成初步合同,獲得能源供應商(水電供熱)向該園區提供能源供給的有約束力的證明材料。斯洛伐克政府提供的補貼主要有用于園區基本基礎設施建設、土地開發、以及購置、轉移、租賃或置換的相關費用。
據斯洛伐克投資和貿易發展局統計,目前在斯洛伐克投資和貿易發展局注冊的可用于工業生產的土地塊數和現成的建筑物超過1,000個。斯洛伐克工業園區入駐企業大部分來自斯洛伐克傳統重點行業,主要集中在汽車及零部件制造、化工、電子電氣、工程、鋼鐵及金屬加工、木材加工、食品和物流等。
2015年7月,斯洛伐克啟動第一家戰略工業園區建設。新工業園區位于尼特拉州,占地733公頃,于2016年中開工,至2019年底前完成,主要用于引進汽車工業新的戰略投資者。新工業園區的建設有利于優化斯投資環境和降低尼特拉州失業率。
2018年12月,國新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收購了一家位于該工業園區的汽車配件產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