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改的《重慶市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一處處長婁振新在對其進行解讀時介紹,該《條例》是重慶市第一部知識產權綜合性法規。
近年來重慶市知識產權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但還存在服務科技創新產業創新標志性成果不夠全、全鏈條保護體系不健全、知識產權法治建設較滯后等問題,需要通過立法推動建設高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機制,提升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整體效能,營造良好創新生態環境,促進重慶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該條例共6章55條,包括:總則、創造與運用、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社會共治、服務與管理、附則,將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機制
婁振新介紹,《條例》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機制。具體而言,對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工作機制進行了明確,規定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領導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條例》規定知識產權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工作。明確負有知識產權管理職責的部門對七大類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的具體職責。同時,明確知識產權部門和相關部門在知識產權數字化治理、對外協作等方面的具體職責。
推進網絡視聽、數字出版等新興領域著作權運用
《條例》增加了推進網絡視聽、數字出版等新興領域著作權運用的規定;增加了支持高價值專利前瞻性布局、培育專利密集型產業等規定,并對專利導航服務相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增加了建設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培育地理標志產業等規定。
《條例》明確版權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激勵措施,鼓勵和支持優秀作品創作、傳播和交易,引導著作權人依法進行著作權登記,推進網絡視聽、數字出版等新興領域的著作權運用。鼓勵權利人加強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運用,支持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
此外,《條例》還鼓勵和支持城市形象標識等申請注冊商標,打造文化旅游品牌;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強商標品牌海外布局,提升品牌國際影響力。
明確可采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激勵科學技術人員
該《條例》還明確了對科學技術人員進行產權激勵。規定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等可以采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激勵科學技術人員,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在完善知識產權投訴、舉報處理機制方面,《條例》明確,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商標保護制度,規范注冊商標使用行為,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惡意申請商標注冊、違法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等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知識產權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不得濫用權利
在權益保護方面,《條例》增加鼓勵當事人運用仲裁方式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規定。要求仲裁機構應當加強知識產權仲裁專業化建設,廣泛吸納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參與仲裁工作。
此外,《條例》還明確,知識產權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濫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