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檢察院與省高級法院、省公安廳會簽《關于辦理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的證據指引》(下稱《指引》),進一步統一證據標準,加大對侵犯商業秘密犯罪的懲治力度,合力守護企業核心競爭力。
《指引》分別從權利基礎,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犯罪情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常用抗辯理由等方面,明確了應當收集、審查的證據及證明標準,梳理細化證明“非公知性”“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重大損失”“其他嚴重情節”等案件事實應當收集的證據。
《指引》明確,對于證明商業秘密非公知性的證據,可以依據技術專家、技術調查官或者其他有專門知識的人提供的專業意見以及科技查新檢索報告等,必要時可以通過技術鑒定等手段解決。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尚未披露的商業秘密,可以依據權利人授權他人有償使用商業秘密的合同、會計憑證等證據證明認定損失數額。對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的證據應采取保密措施,對閱卷人員范圍、閱卷地點、閱卷方式等均作出相應限定,防止在案件辦理中發生二次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