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對搭知名品牌便車、以隱蔽方式重復侵權、生產銷售假冒商標產品、侵害他人發明專利等惡意侵害知識產權行為,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彰顯知識產權市場價值,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
此次共發布6個案例。在涉“楓葉”商標案中,法院頂格適用5倍懲罰性賠償,嚴厲懲處侵權惡意明顯、情節極其嚴重的侵權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榮某株式會社訴迪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中,法院綜合考量銷售額、營業利潤率、專利貢獻度等因素,合理確定懲罰性賠償基數,平等保護中外經營主體的知識產權。在瑞某公司訴熱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中,依法適用舉證妨礙規則,根據權利人舉證的侵權人收取的品牌使用費計算侵權獲利,促進中小企業規范經營,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近年來,廣東法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作用,堅持嚴格保護理念,依法加大司法判賠力度,確保權利人獲得充分足額賠償,讓惡意侵權者付出代價。2024年,全省法院在32起知識產權民事侵權案件中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支持率近六成,判賠總額近2億元,以強有力司法護航廣東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