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與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基協”)戰略合作協議簽署儀式在北京成功舉行。貿仲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中基協黨委副書記吳萌在《合作協議》上簽字。
根據《合作協議》的約定,雙方將圍繞調解與仲裁對接機制、基金行業爭議解決問題研究與培訓等方面展開交流、合作與共建,共同推動證券投資及基金行業調解與仲裁制度的有效銜接,助力證券投資及基金行業的規范有序發展。
簽約儀式前,雙方進行了交流座談。
王承杰秘書長對吳萌書記一行表示歡迎。他介紹了貿仲受理的基金類案件特點、貿仲歷史上在證券期貨、基金行業作出的探索和創新,以及貿仲近年來就專業化、國際化發展所取得的成就。
座談中,吳萌書記表示,由于金融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和金融結構的變化,證券投資和基金行業面臨監管難度大、糾紛類型日益多樣化等復雜局面,建立行業多元化糾紛解決的機制是響應市場發展需求、順應市場發展趨勢的重要舉措,中基協有信心與貿仲攜手將工作落到實處,為推動基金市場的穩定、高質量發展做出貢獻。
高天紅副會長表示,目前基金行業準入門檻較低,無上位法授權致使監管困難,行業內糾紛較多,后期風險較大。另外,私募基金對投資者要求門檻較高,有一定的私密性,業務運行有一定的靈活性,使糾紛解決具有一定的難度。加之目前基金案件的國際化趨勢亦日益凸顯,仲裁在解決類似案件中獨具優勢。
王承杰秘書長對上述觀點表示贊同,并強調,為當事人建立實現契約自由的法律平臺和環境是貿仲一直秉持的理念。貿仲在注重辦案的同時,愿意利用平臺優勢及多元化爭議解決的經驗幫助和支持新興的專業領域規范、健康發展。
雙方均同意,在《合作協議》的基礎上,將進一步加強合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及中國證監會和司法部《關于依法開展證券期貨行業仲裁試點的意見》,以推動證券基金相關糾紛的妥善解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并促進證券基金行業法治環境不斷優化提升。